金环之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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枕着我的骚叫撸鸡巴吗?”他说,目光很是冰冷。我一时语塞,心想也不是别的囚犯让你叫成那样;况且不用等到晚上,他该如何保证刚就没人用他撸过,妓院里找得到那样骚,那样不顾一切的吗?我同他打岔:“可你叫得很好听,我很喜欢?”他的耳朵很快和被刺透的那天一样殷红。 只是在可以屠戮的事上,他总不那么容易哄骗,并且不知是受了我的刺激,还是仅仅是典狱长因畏惧疯王擅自提早了行刑时间,在我们回头仍能看到诗人堡的时候,一个个蚁团似的影子如暴雨那样倾巢洒下,密而漆黑,我耳畔像是仍旧有狂风呼啸,盲风晦雨甚是相宜。与此同时,这却是个久违的艳阳天。日光亲吻坦桑格的红发,而我因盯得久了些,再看其他景物时,眼前又浮现那种深邃的冷蓝来。 我的长兄威尔玛透支了未竟城一整年的白昼,是南国第一美人,我生得也不差。从那个称号“南境的宠儿”可以看出,我既有一些讨人喜欢的外貌特质,又在少数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。 但这并不应该成为坦桑格爱我的理由,毕竟他疯成那样,世俗的规则早已不被他所关注。威尔玛也好奇我如何能把坦桑格搞成我独享的荡妇,甚至让他同意在看得见的地方打上家里的印记;每当坦桑格袒露他的左耳,便相当于让群臣观看一次他横陈王座之上让我操他。 威尔玛不关心坦桑格,也并不真跟我有些什么。我的哥哥长了一副令诸国男女疯狂的脸,却全不乐于此道。他是个地道的财迷、出色的外交家和投机者,想要从我这儿得些建议,看看能不能总结出一套连疯王亦可被驯服的策略,保证我们的家族当真成为永远扩张的传奇。我告诉威尔玛,倘若由他来当坦桑格的情夫,他会执着地从王冠上多削几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