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10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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们得以走上前。 他们找了片不那么拥挤的区域落脚,周围许多人都暗暗向他们投去打量的视线,估摸着他们的实力。 这些人老少各异,几乎各个外形奇特,有好几个甚至长得不像地球人罗夏和杰森对视了一眼,悄声耳语道:我都不知道哥谭居然还有这么多人想当超级英雄。看来哥谭不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城市。 杰森轻哧一声,正要开口,有人抢先他一步答道:那是因为入选之后的薪资每周都有两千刀,不是我们都想当超级英雄,而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。 罗夏闻言向声音的来源望去。 那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印度裔青年,说话口音很重,但眼神明亮清澈,黑色卷发半长不短,夹在耳后。 青年很健谈,他朝罗夏咧嘴一笑,露出两排白的得耀眼的牙齿,向罗夏伸出右手:你好,叫我阿什就行。 罗夏与他握手,我是约瑟夫,这是阿卡姆骑士。 哇,你的名字好酷!阿什满脸崇拜地看向杰森。 杰森略略颔首,阿卡姆骑士十分高冷。 所以,你们都有什么特殊能力?阿什没有把杰森的高冷放在心上,好奇地问。 罗夏神神秘秘地说:我能用意念移动物体! 哇,这也太酷了!阿什惊讶地说。 罗夏谦虚道:不算什么,你呢,你有什么超能力? 我可以像这样阿什害羞地一笑,摊开自己的手掌,然后把手臂直接往脖子后面伸,直到把整条手臂转了一圈,用右手从左臂胳肢窝底下穿过,折叠肋骨,和左手打了个结。 我能随意延展我的肢体,就像一块橡皮,还能这样